• 通過甄選學生於3、4年級得選修研究所課程,至多可修習三分之二(含)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(論文除外)。
• 若修習之研究所課程未計入大學部最低畢業學分數,得於大學部應屆畢業後4年內考取本校研究所碩士班,可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