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本校「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作業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申請日期:自民國114年11月3日(星期一)至11月7日(星期五)止。
三、繳交資料、甄選標準:
四、申請方式:請填寫下方附件申請書及備齊相關資料後繳交至航科所辦公室(V-312)審查。
五、通過甄選學生至多可修習三分之二(含)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(論文除外)。
六、若修習之研究所課程未計入大學部最低畢業學分數,得於大學部應屆畢業後4年內考取本校研究所,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。
其他相關公告請參考教務處網頁公告 https://acad.cyut.edu.tw/p/406-1002-60365,r78.php?Lang=zh-tw